政策规定

2018-2020年响水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作者:响水县 点击次数:305 发布时间:2018-08-02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为切实做好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确保我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苏农机行〔201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把握好补贴对象资格审核、补贴机具核实与监管、购机信息公示、补贴资金结算审核和补贴材料归档等环节的规范运作,同时,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鼓励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政务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等“一站式”服务。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实行购机真实性承诺、受益信息实时公开和事后抽查核验相结合的补贴机具监管方式。

二、公开信息,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率。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挂图等形式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农民群众明白购机补贴的政策要求和操作程序。要将补贴额一览表等补贴政策信息在镇(区)农业中心张贴上墙,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品目、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要公布农机部门补贴工作的咨询电话、监督电话,方便农民查询和监督,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阳光操作创造环境。加强购机者个人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

三、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县经济开发区、生态化工园区社会事业局,黄海农场机电服务中心,各镇(区)农业中心、财政所等单位在受理补贴申请和核查补贴机具过程中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自我防范,从严购机补贴纪律要求。购机补贴工作,农机部门责任大,任务重。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将购机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列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查办重点。要严格遵守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出的“四个禁止”、“八个不准”的要求,警钟常鸣,经得起督查,经得起考验,不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履职尽责,清廉办事,严防倒机现象的出现,杜绝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发生,圆满完成购机补贴工作。

附件:2018-2020年响水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W02018061441169848826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