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2016年响水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作者: 点击次数:267 发布时间:2017-08-07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6年响水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一、资金结算原则   县级审核、县级结算。严格按照2016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规定的各机具品目的分档名称、主要配置和参数以及补贴定额,做好对补贴机具的核实和补贴资金结算审核工作。   二、资金拨付方式   购机者全价购机,县财政通过购机者帐号支付补贴款。   三、品种重点突出   2016年按照“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总体要求,确定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等10大类49个品目机具。通过政策实施,促进当地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粮食生产全程和高效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科学引导购机用机,优先敞开补贴粮食烘干和植保机械。跨区域在省内外县购置的农机具以及非普惠型农机具在全县补贴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可以办理补贴手续,在全县补贴资金使用额度达80%时则停止办理相关手续。   四、政策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促进补贴政策实施信息公开透明,明确把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政府网站上每半月公布一次全县补贴资金使用进度,以公告的形式公开全县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